一名男子因酒后强行闯入独居女性住宅炒股配资中心,近日被同安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。
清晨,同安区一栋老居民楼里,独居的小丽还在睡梦中,突然,门外传来猛烈的敲门声……原来,男子高某本想找朋友继续喝酒,但朋友不在家,结果他竟转向亮着灯的小丽家猛敲房门。
此时,被吵醒的小丽迷迷糊糊来到房门前,她以为门外是自己的朋友,便打开了一条门缝,想确认外面是谁,没想到门外站着一名满身酒气的陌生男子。
见门打开一条缝,高某就用力往里推,小丽拼命用身体顶住房门,但门还是被强行推开……惊恐万分的小丽立刻冲出房门,在走廊大声呼救,高某从背后一把抱住她,捂住其口鼻,阻止她发出声音。
挣扎中,高某让小丽不要呼喊,小丽假意答应后,高某松开双手,小丽趁机迅速跑下楼呼救,此时,高某再次闯入小丽家中,在房中一通翻找后仓皇逃离。
同安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高某明知该地址非其住宅,仍在被害人激烈抵抗下强行闯入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。考虑其具有坦白情形,自愿认罪认罚等,最终以非法侵入住宅罪,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。该判决现已生效。
●法官说法:承办该案的法官说,被告人高某的冲动行为,源于酒后失控,演变为强行入室的恶性犯罪,不仅侵害被害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,更对公民的住宅安宁权造成冲击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:非法搜查他人身体、住宅,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,犯前款罪的,从重处罚。
厦门日报记者谭心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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